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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坑儒”之辩

        文     尹宗国

中国古代之神兵利器,排名第一的,不是什么宝刀,也不是什么名剑,而是文人的口诛笔伐!为何这样说呢?因为刀剑再厉害,也不过是消灭肉体,一死而已,但那些口诛笔伐,却能让人死后也不得安宁。比如秦始皇,一不小心结怨于文人,于是,一项“焚书坑儒”的千秋大罪从天而降,弄得百世唾骂,好不可怜!
关于“焚书”,似乎铁证如山,无可分辩,但是“坑儒”一事好像疑点甚多,有待商榷。从《史记》中看,这件事是由两个术士侯生、卢生的畏罪潜逃引起的。两人诳称与神相通,哄骗秦始皇,为其求长生不老之药,但久久未果,只好逃亡,逃则逃矣,却节外生枝地在逃亡之前嘀咕:“始皇为人……专任狱吏,狱吏得亲幸。博士虽七十人,特备员弗用”,“上乐以刑杀为威”,明显是非议秦始皇,不可再为他求仙药。秦始皇知道后大怒:“卢生等吾尊赐之甚厚,今乃诽谤我,是重吾不德也。诸生在咸阳者,吾使人廉问,或为妖言以乱黔首。”于是命御史审问儒生和方士,欲寻侯生、卢生,弄得大家互相告发,共牵连了460多人,遂下令在咸阳把这些人全部活埋了。这一事件,后世往往和焚书并列,合称“焚书坑儒”。
然而,有些学者认为:所谓“坑儒”,可能是“坑方士”之讹传。理由是:其一,《史记》记载之侯生、卢生,与徐福等人都是一伙方术之士,并非儒门学士;其二,被杀者的罪名是“诽谤”皇帝,而非信仰传播儒家学说,并未因此定罪、杀人,怎能算“坑儒”?应该只是对方士的一次坑杀。只不过,因为株连过多,连累一些儒生送命罢了。《史记•儒林列传》中也有明言:“及至秦之季世,焚诗书,坑术士。”说明被杀的主体是方术士,并非儒生。而当时及后来很长时间内,儒家学者均平静对待,直到西汉中期,仍称这次事件为“坑杀术士”;其三,汉初名儒贾谊、董仲舒等人,距此事件只有几十年时间,应该略知一二,如果真有坑儒之事,何以从未论及?其四,司马迁的坑杀记载,明显指的是神仙学派事。而到东汉班固写《汉书•儒林传》,提到此事时,仍以“杀术士”名之。之后的一些大儒,如韩愈、司马光,都不说“坑儒”,而说“坑杀学士”或“屠术士”,可见对此事历来就有不同认识。
只是,历史上占上风的看法,是认为秦始皇坑杀的多数是儒生而非术士。与司马迁同时代的理财专家桑弘羊,在西汉始元六年(公元前81年),就提出了秦始皇“坑儒”的说法。而西汉经学家孔安国,在《尚书序》中明确指出:“及秦始皇灭先代典籍,焚书坑儒,天下学士,逃难解散...”东汉哲学家王充尽管斥责当时流传的以焚书坑儒为一事,并增大被杀人数为“增语”,却又令人惊讶地武断:秦始皇“燔诗书,坑儒士,实也”。
另外,唐人颜师古引卫宏《诏定古文尚书序》中所述说,秦始皇不但“坑儒”,还坑了两次。情况是:秦始皇焚书之后,害怕天下人不听更改了的法令,便以封官“拜为郎”作诱饵,吸引“诸生贤儒”七百多人聚集咸阳。他先是命人“冬种瓜于骊山谷中温处”,“瓜实成,诏博士诸生说之,人人不同。乃命就视之。为伏机,诸生贤儒皆至焉。方相难不决,因发机,从上填之以土,皆压,终乃无声。”七百多位文人雅士顷刻化为冤鬼,可见这一次“坑儒”规模更大,而且是利用“机关”干的,手段极其诡秘,故而不为当时人知,直到二百五六十年后,才由卫宏揭露出来。对这第二次“坑儒”,有人认为更不可信,一是卫宏的说法颇类传奇故事,二是秦汉其它史料不见此事,只凭卫宏一人之口,且在二百五六十年后才说的,既无具体时间,亦无佐证,怎能当真?
咸阳杀人,固然悲剧。但是,秦始皇是暴君不是昏君,儒生本无罪,何必要坑儒?综合来看,很可能是他被徐福欺骗后,心中窝火,便借侯生、卢生之事报复方术之士而已。至于,后世文人说他“坑儒”,或许,也是一种报复。

 
 
 
 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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